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第八號公告 (08/25/2009) 之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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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源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: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八號公告 (08/25/2009)
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
第八號公告 (08/25/200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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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條,認脫離菩提心之師。你的師長已經脫離了菩提心,不以菩提心修行,你還去認同他你就錯了,無論是什麼身份之師,包括法王、尊者、大仁波且、大法師等身份稱謂,只要他脫離菩提心他就不是好的上師,就是已經落入邪見之假聖德了。

第七十五條,認持大法王認證文定是真聖。假使某個大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文給某人,或者兩個法王寫了一份認證書給這個人,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真的聖者,這是不對的。要看那個認證是勝義的認證還是世相的認證,還是觀湖、測卦、打水造型、轉糌粑丸等等,要分清楚。世相的認證,有認證準確的,也有認證偏離失真的,因此世相認證並不能確定就是聖者,也不能確定不是聖者。就算是認證合法,也要看被認證者是否犯有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。只要行持合乎一百二十八條知見的鑒別,就算此人沒有持認證書,他也是真正聖德無疑。

第七十六條,認不可超渡惡鬼。認為只要是惡鬼,絕不能超渡,有這樣的認為,就落入錯誤知見。惡鬼要超渡,不管他有多兇惡,他一樣的是眾生,凡一切眾生皆我們修行人慈悲的對象,而且要早早超度,以免他傷害更多好人。

第七十七條,認魔妖不教化必誅殺。只要是魔和妖,就認為必須把他誅殺了,這樣的認為是錯誤的。魔妖一樣的要教化,一樣的要誅殺。實在無法教化,他又要殘害眾生,當誅殺之,如果有一線教化之機,必須盡力教化不可誅殺,魔妖也是眾生啊。

第七十八條,認夜叉鬼子母不需供食。認為我們不能給夜叉和鬼子母施食子,這也是錯的。夜叉鬼子母一樣的要施食給他們吃,他們一樣的是眾生。只能說他們知見邪惡,我們要教化他們步入正知正見,利益眾生,要想辦法攝化他們,供養他們,讓他們感動,改惡向善。

第七十九條,認學法聞法人必拿錢換。從古至今都有這種現象,學法的,聞法的,進廟的,首先要拿錢來才行,不拿錢來不要聽法學法。以前我在有些寺廟裏經常遇到這種情況,動不動就問:“今天你拿來供養沒有?沒有供養你不要進去啊,你沒有拿錢,不要聽這講經說法,今天是有供養的進去啊!有供養的才能進灌堂飯堂去吃飯,其他的不可以的啊!”這很糟糕的,因為眾生有富裕的有貧窮的,我們要關愛他們,乃至他們實在貧窮,我們還要拿錢給他們,我們不能說必須要他們拿錢才能學法聞法吃飯,這是不正確的,絕對不可以。

第八十條,認聞法者輕慢法音。聞法的人,輕慢法音,隨隨便便,認為反正不用拿錢換了,我就不給供養了,我什麼都不管了,我無所謂了,我就隨便聽就是了,這是輕慢三寶。輕慢法音,就憑這個罪就不能成就。佛法多麼的珍貴啊,怎麼能輕慢呢?你能幫助一點就要幫助一點,但若你實在困難,沒有供養照常應該聽法,聽一次可以,聽一百次,一千次都可以,師父都會幫助你。但如果你有能力,卻同樣自私狹隘,把佛法看得不如你的世間法,你同樣可以聞法,但是你已經種下了成就不了的緣起種子。

第八十一條,認師把壽命轉給弟子。這是常有的歪門邪說,說本師我修法把壽命轉給你,或者轉給你的家人某某了,所以他才活下來,現在這個業力是我在承擔的,這種說法是錯誤的,不成立的。師要轉壽命給弟子,可以轉,他轉得成轉不成那是他的心意,他不能給弟子講,因為這是為師者的修行,但實際上因果上是很難轉成的,而應該教化弟子修行自轉。只要是認同師可把壽命轉給弟子,無論師或弟子,都是錯誤知見。

第八十二條,認受學名寺定高僧。認為只要這個人是從某個千人大寺院,或從幾千人的大寺院出來的,他一定就是個高僧了,或者看到他是第一名的頭榜拉仁巴格西就絕對是高僧,這是錯誤的。我告訴你們,此人不一定是高僧,說不定是個壞蛋或混蛋,或騙子,這不一定的,因為高僧是自我修行證道而成的了義實體境,僅憑他來自於哪個寺廟是不能說明問題的。

第八十三條,認拜學多師必是聖。認為有人跟很多師父學過,曾經接受過上千個灌頂,拜過一兩百位大師,說他修過拙火定、時輪金剛、大圓滿,而且還進入了時輪金剛的最頂部,證到了金剛換體禪,你就認為這個人一定是高僧。你太昏頭!你只從口頭聽講,你沒有依了義,你鑒證了他的頭頂科學檢驗開頂了嗎?神識出入自如了嗎?沒有證實就不一定是金剛換體禪成就者。為什麼不一定?原因很簡單,高不高僧是自己的修持,自己的修持不好,拜過多少師都沒用。所以只要認受學多師就是高僧,就是聖者,已經證聖了,這是錯誤的。

第八十四條,認女眾不如男眾根基好。認為女的沒有男的根基好的,只有男的根器是最好的,是錯誤知見。男女都有根基好的。

第八十五條,認小眾生不如大生命。認為救眾生的時候,先救大的眾生,比如那個牛先救,大象更應該先救,這個小鳥不忙救,這個螞蟻放在最後救,這是錯誤的。一定要眾生平等。

第八十六條,認不解經文空洞念誦。經文的義理不弄懂而只曉得在那兒念經,認為是很有功德的,這是不正確的,念經者首先必須學懂經文。

第八十七條,認借修道場佛塔法會私下斂財。借用修道場,修佛塔,開大法會,實際上自己私下斂財的,這種行為不能認同的,一定要逆反。

第八十八條,認利用布施救災款行貪。打著布施救災旗號大量積招資金,而私下把集的款項拿來自己貪得,這都是錯誤知見,無論是師還是徒弟,貪得一分一厘都是罪業,無論是執行者還是認同者都是錯誤知見。

第八十九條,認修行學佛必放棄勞動。有的人說,他現在為了要修行要學佛,乾脆不要工作了,辭職,只有這樣專心修才修得好,這是錯誤知見。真修行人無論處在何種環境,都一樣是依教奉行,並不是辭職專修才是依教奉行。

第九十條,認皈依後就是佛教徒。認為自己只要皈依了,舉行皈依儀式了,有皈依證了,那自己就是佛教徒了。不對的,皈依後並不代表就是佛教徒,皈依後殺人放火也代表佛教嗎?皈依後整天無惡不作,淩辱眾生,詐騙眾生,歪門邪說,傳播外道,也是佛教徒嗎?不是。要依於戒體行持才是真正的佛教徒,不犯一百二十八條邪惡、錯誤知見,才是純凈無垢的正宗優秀佛教徒,大修行德。這是非常非常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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